娄农安发〔20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理念,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全市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娄底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娄政办函〔2015〕83号)和《娄底市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娄农安发〔2016〕1号)的规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2016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单位(部门)
优秀单位:涟源市、新化县、双峰县农业局
良好单位:娄星区、冷水江市农业局
合格单位: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工作局
二、优秀个人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
涟源市人民政府:邓文旦
新化县人民政府:邹红清
双峰县人民政府:杨 斌
(二)县市区农业局
涟源市农业局:李长才、李共阳、伍梓荣、曾红志
新化县农业局:鄢金玉、谢寄鸿、刘颖枝、李华南
双峰县农业局:贺启邦、陈杰锋、王彩霞
娄星区农业局:刘 丽
冷水江市农业局:陈爱忠
各地各有关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对获得“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给予适当奖励。
希望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开拓进取,进一步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娄底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28日